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品德教育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未來四年施政主軸「4.4.2加強品德教育」方案。
二、教育部93年12月16日台訓(一)字第0930168331號函。
三、教育部95年11月3日台訓(一)字第0950165115號函教育部品德教育
促進方案。
四、教育部頒九十六年學生訓輔(友善校園)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
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。
五、 本府96年10月18日府教學字第0960136017號函辦理。
貳、目標:
(一)增進國民中學學生對於當代品德之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,具有思辨、選
擇與反省,進而認同、欣賞與實踐之能力。
(二)提升家長及社區對於品德教育之重視程度,並增進其對於當代品德之核心
價值及其行為準則之認識與實踐,進而發揮家庭/社區教育之德育功能,
並期與學校教育產生相輔相成之效。
(三)結合家長與民間(媒體)等資源,強化社會之品德教育功能,進而提升全民
道德文化素養。
(四)增進教師品德教育專業知能,以落實品德教育績效。
(五)營造優質且有利學生品德發展與溫韾關懷的學習環境。
(六)落實「童軍運動」於生活教育中,藉由其中的榮譽制度,培養高尚的人格
與情操。
參、實施原則:
為順應社會變遷與教改趨勢,兼顧地方及學校特色,且發揮與其他類案推動之相輔相成效果,茲以下列五種原則實施:
一、民主過程:
品德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(例如尊重與負責)之產生,考量學校/社區之不
同性質與特點,強調其「由下而上」社群營造之自主動力,並藉由在群
體內核心價值之凝聚與形成歷程,體驗暨展現現代公民社會之精神。
二、多元參與:
品德教育之推動,強調設立多元參與及論辯管道,廣闢學者專家、學校/
學群之校長、行政團隊、教師、學生、家長與社區,以及地方教育行政機
關、民間組織、媒體等之共同發聲及對話機會,且使每個參與者皆成為品
德教育之實踐主體,學校、家庭與社會形成多元教育夥伴關係,在童軍精
神下齊力發揮言教、身教與境教之功效。
三、統整融合:
品德教育之執行與推動,可在學校既有基礎與特色之上,融合學校正式課
程、非正式課程,以及校園文化或校風之中;並可結合政府各機關及民間
團體資源,共同參與。此外,亦可融入現行教育政策、課程教學或相關活
動之推動,諸如人權教育、童軍及兩性教育等重要議題。另並可融合現有
青少年輔導、親職教育、媒體素養教育、社會或終身教育等政策的推動,
以強化家庭與社會品德教育之功能。
四、創新品質:
品德教育之推動並非復古與教條,亦非否定文化傳統與既有貢獻,目的在
於面臨新世紀諸多挑戰與多元價值之際,以創新品質原則,選擇、轉化與
重整當代之品德觀,並以新思維、新觀念、新行動,共同推動此國民素質
紮根工程,以達精緻、深耕、成效、永續之方案目標。
五、分享激勵:
品德教育之推動乃以激發意願與鼓勵分享為主,輔導並獎勵學校結合學群
/社區/縣市發展其特色,藉由童軍活動之實施協助成為推動品德教育之合
作夥伴,並進而導引親職與社會教育之正向發展。此外,亦可激勵或徵求
民間組織或媒體,齊力參與品德教育推動行列。
肆、實施策略:
一、成立品德教育執行小組,納入人權法治暨品德教育委員會,擬定實施計劃。
二、將品德相關德目納入行事曆。
三、訂定品德教育週或重點日,辨理品德教育主題活動。
四、選拔校內品德教育優良楷模。
五、舉行品德教育親職座談、講座及其他相關活動。
六、鼓勵成立品德教育相關團隊(童軍團、志工隊等),辦理相關品德教育促
進活動。
七、透過各種學生集會宣導品德教育相關知能。
伍、實施方式:
一、融入學習領域及各科目實施:
將品德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及各科課程,使學生透過實踐、體驗與省思,建
構內化的意義,引導學生思辨、澄清、接納,進而願意實踐。
二、彈性學習節數之實施:
運用學生朝會、週會、班會、班級輔導、選修課程及全校性或全年級性活動
等,系統思考、整體規劃,透過楷模表揚、模範生選拔、班級公約、童軍活
動、服務學習、體育競賽、日常打掃等多元活潑方式實施,引導學生觀摩、
體驗學習。
三、導師時間及日常生活教育之實施:
妥善規劃運用每日導師時間,並以生活週遭案例進行機會教育,引導學生討
論行為準則,視需要採取實際模擬演練方式進行,提供機會鼓勵學生從「做
中學習」在日常生活與人際互動中實踐良好品德行為。
四、推動學生榮譽制度:
結合童軍教育之小隊精神及榮譽章制度,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習得勤學進
取、良好德行、掃灑應對、愛物惜物的良好習慣,以成為日後社會中堅的優
秀現代化國民。
五、中心德目及學生生活公約之實施
制訂融入九年一貫課程重大議題及鄉土語言教育制定中心德目,利用班會及
導師時間,經由教師與學生討論學生生活公約、每週公佈之台灣俗諺俚語說
明及名言佳句實踐發揮,藉以體會面臨新世紀挑戰與多元價值,選擇、轉化
與重整當代之品德觀,並以新思維、新觀念、新行動,共同推動此國民素質
紮根工程,以達精緻、深耕、成效、永續之目標。
六、全體校園成員之氣氛營造:
結合教師、行政人員、學生及家長等成為夥伴關係,共同營造具品德氣氛之
優質校園文化,以發揮境教之功能;透過強化校長、教師、行政人員及家長
等之身教角色與職責,以作為學生品德教育之學習表率。
陸、預期效果:
一、積極營造優質的友善校園環境,以落實本縣【人文、創意、開放】的教育
願景,以提昇民德。
二、落實學生生活教育及體驗學習:從童軍活動、做家事、生涯體驗及社會服
務等活動,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與普世價值觀。
三、營造優質的學校組織文化,以發揮【潛在課程】的教育觀,以收潛移默化
的品德核心價值觀。
四、推動學生行為教育,培養學生自律和自治的能力,落實學生對自我及國家
社會負責之認知的責任教育,進而具有鄉土情、愛國心的健全國民。
柒、本計劃經本校人權法治暨品德教育委員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
施,修訂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