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8日 星期三

民主法治教育實施計劃

    宜蘭縣立興中國中民主法治教育實施計劃    
一、依據:
1.教育部函頒「加強民族精神教育計劃」,「加強學校生活教育、品德教育及民主法治教育實施計劃」。
2.教育部「辦理國民中小學民主法治教育檢核暨訪視要點」。
二、目的:加強民主法治教育,培養學生民主法治觀念,透過各項教育活動,落實民主法治教育成果,使學生具備民主素養,並養成知法、守紀的品德,成為健全的國民,適應現代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的生活
三、綱要:
(一)全校教職員以身作則,以全體學生為輔導對象。
(二)兼顧理論與實際,以動態與靜態活動方式來實施。
(三)配合學務工作行事曆實施相關教育。
(四)注重個別差異,因材施教。
四、實施要領:
(一) 訂定輔導與管教學生實施辦法。
(二) 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。
(三) 成立學生獎懲委員會。
(四)學校各項會議按時召開,依議事規則運作,樹立民主的楷模。
(五)利用班、週會時間進行法律常識討論及宣導,輔導同學民主法治的觀念。
() 配合社會領域教學說明相關之法律常識。
() 舉辦民主法治相關藝文比賽,加強師生民主法治觀念。
() 邀請專家學者做有關民主法治專題演講。
       ()加強時事教育,張貼相關資料,並實施影帶教學。
       () 配合教育部之政策,實施法律常識會考。
 五、本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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